赣州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广告 房价 信息
查看: 558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赣州加强保障房后续管理 [复制链接]

Rank: 4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4-3 13:38:2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赣州市已出台《赣州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规定(试行)》。规定指出,今后,对无正当理由连续闲置半年以上的住户将责令腾退,逾期不退回的,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月2日,记者获悉,赣州市已出台《赣州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规定(试行)》。规定指出,今后,对无正当理由连续闲置半年以上的住户将责令腾退,逾期不退回的,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据悉,该规定对保障性住房的日常监管、对违规承租人的处理、续签租赁合同、租金的收缴和使用、配套非住宅的租赁、维修服务等方面都作出了详细规定。规定明确指出,对于转借、转租或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破坏或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将会由相关部门责令限期腾退,逾期不退回的,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租金(含物业服务费)的收缴,实行租金收缴银行代扣制,租金收入全额上缴zf指定账户或同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维护、管理、回购及还贷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站所有言论仅代表网友本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不负任何责任.转载本站内容请标明文章作者和出处!

重庆方言网 重庆网 重庆学生网

Archiver|联系我们|江西赣州网

GMT+8, 2024-4-26 04:19 , Processed in 1.109375 second(s), 1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

© 2001-2011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