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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心不足蛇吞象 丢了工作进牢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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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7 20:12:5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1月26日23点10分,值班民警接到良山新奥选矿厂保卫科长打来电话,说已抓到一个偷窃厂里钢球的小偷。
  经审查,刘某(男,55岁,九龙乡农民),抓获前在良山中创公司新奥选矿厂打工,厂长考虑其年纪大,个子又小,还照顾刘某负责选矿厂看沙泵,每月有近两千元的收入,是一份让农民工羡慕的工作。可是贪心不足的刘某,工作之余总想着干点“偷鸡摸狗”的勾当,另捞一把。1月26日,刘某上15时至23时的中班,他东张西望地发现在选矿厂沙沟旁有一堆生产用的钢球,便打起了偷窃钢球卖钱的主意。当晚22时许,山区起了雾,选矿厂被罩在浓雾中,就像蒙上了一层纱布,再强的灯光也照射不出10米,刘某便认为作案机会来了,立即用一件旧衣服作遮掩,分两次进沙沟偷窃了5个钢球(重34公斤,价值195.5元),作案后将钢球装进自己摩托车的后备箱。23时许下班,刘某骑车经过警卫室时,门卫没让他停车检查,他还暗自庆幸已蒙混过关,可当他骑车绕行一段山路来到新良钢管厂单身宿舍住处时,却没想到仍然被选矿厂的保卫人员赶来拦截检查,当场人赃俱获。
  年过半百的刘某面对审查他的公安民警痛哭流泪,说他本有一份很好的工作,这一下全完了,怎有脸回去见家人哟?……这就叫:“人心不足蛇吞象,得不偿失进牢房”。良山分局根据刘某的偷窃行为,依法对其行政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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