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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赣州市东阳山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肇事轿车则趁机逃逸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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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3 20:18:5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7月3日晚7时30分左右,在赣州市东阳山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白色轿车撞倒一辆电动车,驾驶电动车的叶女士腿部受轻伤,肇事轿车则趁机逃逸。
据叶女士介绍,她当时载着朋友在赣州市南门文化广场转盘附近自南向北行驶,一辆白色轿车在没有打转向灯的情况下,突然向东阳山路转弯,电动车来不及躲闪被汽车撞倒在地,汽车的右前灯也有损伤。事故发生后,肇事车辆并未停车,而是试图逃逸,但被叶女士的朋友拦下。当肇事车主打开门后,叶女士闻到了车主身上有浓重酒味,她随即报警并要求肇事车主赔偿。未料到,肇事车主不但没有赔礼道歉反而恶语相向,并威胁她不要拦车,扬言要叫人来殴打叶女士,最后,还趁叶女士不注意开车逃逸,叶女士也没记住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码。随后,接到报警的巡警赶到现场后,一边详细地向当事人询问事故发生的经过,一边通知交警前来处理。
巡警建议,遇到类似事情发生时,应第一时间报警并记下当事车辆的车牌号,以防止肇事车辆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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