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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一“好女婿”竟电击丈母娘 曾卖河南老房给老丈人治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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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27 19:06:2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一个女婿半个儿。李国光曾经做到过,在老丈人生病时,李将老家的房子卖掉给老丈人治病,被亲戚视为好女婿。然而,也就是这位女婿,在两年之后,竟然用电来袭击丈母娘,试图将丈母娘置于死地。

  那么,是什么让这个被称为好女婿的男人,朝着杀人犯的方向走去?女婿与丈母娘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以至于要将人电死方能泄恨?而当李国光站在刑事被告席上,一份由丈母娘出具的谅解书,又向法院为李请求免除处罚……

  ●丈母娘被电击昏迷送医院

  “丈母娘王虹昏迷过去,是她的女婿李国光送到医院的。”在赣州市大余县南安镇,一起发生在半年前的血案,因为很离奇,至今还有人谈论。

  3月5日下午4时左右,王虹的小姑杨某听闻嫂子出事,立即赶往嫂子家,看见王虹躺在厨房里,头部有好多血,李国光站在王虹旁边。杨某说,“当时我赶紧叫李国光把嫂子扶起来。这个时候,我发现王虹下面有一根电线冒出火花,我就问李国光怎么有电线,李国光就去关总闸。之后我叫李国光把王虹抱到楼下,并打了120电话。”

  据当日值班医生称,当时王虹已经处于昏迷,除了脸部有明显被电击痕迹外,头部可以看到多处伤口,而且鲜血直流。“CT报告显示颅内血肿,有生命危险,当时下了病危通知。”医生说,当时病情非常危险。

  ●是漏电还是有人放电?

  就在120救护车将王虹送往医院抢救时,当地公安机关民警来到了事发现场。

  裸露的电线还在现场,电路已经被切断,地上还有一摊水,电线的一头,就浸在水里。事发地厨房的墙壁上有血迹。从现场看来,王虹被电击倒然后倒地导致头部受伤,似乎是一场意外。

  警方仔细对现场勘查最终发现了异样。在事发地厨房的墙壁上,有多处血迹,而一个人摔倒,血迹不可能溅到墙壁上。而且现场的一把扫把上,沾有血水和毛发,显然,是有人在警察赶到之前,已处理了现场。

  根据王虹小姑杨某的描述,她赶到事发现场时,只有李国光一个人在场。而当警方问到李国光时,李称丈母娘是意外被电击中后自己摔倒的。

  但李国光无法自圆其说,因为王虹被电击的明显位置是脸部,而王虹头部的伤痕,是被菜刀所致。

  ●丈母娘醒来告诉女儿是女婿所为

  “3月5日下午5时许,我打电话给母亲,李国光接的电话,叫我赶紧回来,说母亲住院了。我回来后母亲告诉我,是李国光拿菜刀砍了她,还用电电击了她。”李国光的老婆事后立即赶回了大余。

  “后经抢救,王虹脱离了危险。”据医生证实,王虹是在3月5日下午被送到医院抢救,一直呈昏迷状态,直到3月6日才醒来。而此时,李国光已被警方控制住,并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李国光称,事发时,他从厨房拿了一个插排,在卸掉插排的塑料外壳(使金属电线裸露),并接通电源后,电击王虹的脸颊。王虹被电击后,痛苦地叫喊并全身颤动,李国光又电击王虹的脚,致其倒在地上。随后,李国光拿起地上的铁钳砸王虹的头部,王虹遂大声呼喊救命。李国光因害怕被人发现,拿起灶台上的菜刀朝王虹的头部砍了数刀,并用双拳击打王虹的身体,致其昏迷。

  ●电击丈母娘是因联系不上老婆

  李国光是河南省确山县人,是一个农民。2002年,李国光和老乡来到大余县打工,在这其间,27岁的他认识了当时20岁不到的杨杨,并确定了恋人关系。然而,女儿的这一恋情被王虹全家人知道后,一片反对声。

  后来因杨杨怀孕,家人最终接受了两人的关系。婚后,杨杨随同李国光前往河南居住。两年前,杨杨的父亲生病,由于所需医药费高昂,杨家的积蓄不多,李国光就卖掉老家的房子给老丈人治病。之后,李国光和妻子女儿就留在了大余生活。

  对于李国光的为人,多名曾与他共事的工友称,“人很勤劳,吃得苦。”而最终引发李国光电击丈母娘王虹之事,是因为李国光联系不上老婆,而此前,他一直怀疑老婆有外遇。

  李国光称,案发前一天,他和妻子因为女儿没上兴趣班的事吵架,妻子对他说,要出去玩几天,并关掉了手机。“第二天,我联系不上她,就很生气,在吃中饭时喝了些白酒。下午3时许,我岳母王虹从外面回来,我就问她,你女儿去哪里了?我岳母回答说自己的老婆自己不知道啊!随后就一直抱怨和指责我。我当时听得很烦躁,就和她吵了起来。这时,岳母叫我滚,并说房子是她的。我听了很生气,就想动手打她,把心里的怨气发泄到她身上。”李国光说道。

  ●受伤丈母娘原谅女婿请求免除处罚

  记者了解到,根据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显示,王虹的损伤程度为轻伤甲级。而在事发后的3月22日,王虹出具谅解书,对李国光的行为表示谅解,并请求法庭对其免除处罚。

  日前,大余县法院已经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国光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本案系家庭纠纷引发,被告人李国光是初犯,又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被害人已对其行为表示谅解,并请求司法机关不追究其刑事责任,本院综合被告人李国光的犯罪情节,并考虑被害人的请求及家庭生活和有利其子女成长的因素后,对被告人李国光减轻处罚。

  法院判决,被告人李国光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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