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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一制衣厂老板欠薪逃逸 26名工人近日领回被欠工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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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5 19:56:5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日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联合行动,及时处置解决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8月20日,26名工人在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干部手中领到了4万多元工资。

    据了解,2012年1月20日,一家无消防许可证、无工商营业执照的兴国县依梦晨服饰制衣厂因为拖欠全厂工人工资被投诉。经过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及时干涉下,工厂老板杨华于当天发放了所拖欠的工资。然而不到半年,6月18日,依梦晨服饰厂老板杨华再次发生拖欠全厂工人工资事件。

    这家制衣厂老板杨华欠薪后逃匿到广西某地,并表示该厂机器设备可由工人变卖,用于发放工人工资,其余他不负责。6月21日,该厂按程序以35000元的价格转让他人,所得款全部用于发放工人部分工资。

    8月15日,依梦晨服装厂老板杨华在广西抓拿归案,县公安机关以及劳动监察大队也及时追回了所欠工人剩余工资40592.39元。8月20日,能领到剩余被欠的工资,工厂工人很高兴。

    工人们还告诉记者,让他们高兴的不仅仅是相关部门及时帮他们追回工资,还有现在家乡务工就业环境的转变,再次坚定了准备外出的务工者在家门口就业的信心。

    在我国欠薪是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目前,恶意欠薪被列入刑罚范畴。针对“恶意欠薪”行为,刑法修正案(八)作出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zf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目前,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杨华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责编:古英福
记者:古英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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