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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石大桥、客家大桥要正式進场开工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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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9 16:05:24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文章简介:为加快中心城区经济发展,改善人居环境......批准时间:2012年8月8日批准的赣......征收地块范围位于章贡区沙石镇沙石村、......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依据省zf《关于公布......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征地范围内......五、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为加快中心城区经济发展,改善人居环境......批准时间:2012年8月8日批准的赣......



为加快中心城区经济发展,改善人居环境,需征收章贡区沙石镇沙石村、埠上村部分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批准机关、批准时间、用途:
批准机关:江西省人民zf
批准时间:2012年8月8日批准的赣州市2012年度第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赣国土资核[2012]1124号)
批准用途:道路扩建。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
征收地块范围位于章贡區沙石镇沙石村、埠上村,面积总计1.1390公顷(17.085亩)。
三、征地補偿标准
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依据省zf《关于公布全省新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片区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10]126号)、市zf《赣州市中心城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六十五号令)、《關于调整〈赣州市中心城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征地土地补償和部分房屋拆迁补償标准的决定》(赣市府发[2012]30号)文件公布的补偿标准及相关政策执行。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征地范围内,不得种植农作物和抢建任何建筑物。否则,一律不得予以补偿。
五、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批准后的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不影响征收土地的组织实施。如对本公告有不同意见需要听证的,请于8月28日前,以村民小组为单位,书面形式向赣州市国土资源局提出听证申请。
特此公告
联系人:谢良伟  张嵘     
联系電话:0797-8155031
二0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为加快中心城区经济发展,改善人居环境,需征收章贡区沙河镇沙河村部分集体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告如下:一、征收土地批准机关、批准时间、用途:批准机关:江西省人民zf
批准时间:2012年8月8日批准的赣州市2012年度第4批次城市建設用地(赣国土资核[2012]1124号)批准用途:道路扩建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征收地块范围位于章贡区沙河镇沙河村,面积总计4.5919公顷(68.8785亩)。三、征地补偿标准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依据省zf《关于公布全省新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片区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10]126號)、市zf《赣州市中心城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六十五号令)、《关于调整〈赣州市中心城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征地土地補偿和部分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决定》(赣市府发[2012]30号)文件公布的补偿标准及相关政策执行。四、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在征地范围内,不得种植农作物和抢建任何建筑物。否则,一律不得予以补偿。五、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批准后的征收土地补偿标準有争議的,不影响征收土地的组织实施。如对本公告有不同意见需要听证的,请于8月28日前,以村民小组为单位,书面形式向赣州市国土资源局提出听证申请。特此公告联系人:谢良伟  张嵘     联系电话:0797-8155031二0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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