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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送”民警三送老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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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18 14:10:2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2011年9月6日晚上20:40分,崇贤派出所的电话突然“铃、铃、铃….”响起,电话里传来:“派出所啊,我家门口有一老太婆走亲戚迷路了,你们快来呀”。警情就是命令,刘清林所长立即组织警力与村干部一同前往报警地点。

报警地点地处偏远山区,汽车经过一番的颠簸和一段山路后,民警到达目的地,还未进门,昏暗的灯光下只见一熟悉的身影端坐在大门口,走前一看,此人不是他人,正是前几个月连续迷路,民警两次将其送回高兴镇老家的74岁老妪龚某。

龚某看到熟悉的民警似乎看到了希望,民警问龚某为何又离家出走,龚某埋怨说:年龄大了,儿媳不孝顺,对自己不闻不问,经常没吃,她也表示在家呆不下去。民警劝导龚某回家,龚某似乎对家人失去了信心,不愿回家,哀求民警不要送她回家,并对民警说:你送过我回家,你是好人。此时的民警心理也暗暗叫苦,担心龚某的家人又会像往常一样,对她的走失不予理睬、无动于衷。

民警抱着试试看的心理,与龚某的多个女儿及儿子一一联系,并通过高兴派出所与其家属做工作,要求前来将龚某接回家,遗憾的是不论女儿还是儿媳都找出各种理由推托,似乎龚某与自己毫无相干。崇贤派出所三送干部刘清林认为,不管年轻人如何对待,老人是没有错的,应当受到关爱,虽然前后已两次送其回家,但仍不厌其烦,当即决定亲自再次送龚某回家。

民警将龚某送到家时,睡眼惺忪的家人半天才打开门,似乎对民警的此举习以为常。协同送龚某回家的高兴派出所民警对其家人对待老人思想和态度给以了批评,要求家属今后要善待老人,不要再发生类似的事情。

人人都会老,请善待老人、关爱老人。

作者:兴国县公安局  张功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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