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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一高校毕业生称遭老师轮奸续:当事人说已拿到赔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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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4-12 15:43:3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大江网讯 记者秦海峰、刘坪报道:4月7日,大江网记者获悉,自称遭到老师和学院领导强奸的赣南师范学院科技学院毕业生黄某已经返回家乡,开始新的生活。

  4月1日,大江网报道《赣南师院科技学院一毕业女生称遭老师轮奸 校方称“无理取闹”》引起网友热议。随后,赣南师范学院对网友质疑进行了,称学校从保护学生隐私角度考虑,一直没有正面回应此事。

  4月7日,大江网记者辗转联系到黄某。她表示,作为一个女人和母亲,此前多次来到赣州讨要说法,就是因为放不下多年前那件事情给自己造成的伤害和产生的仇恨。现在校方已经兑现了承诺,给她找到了一个放下自己仇恨的理由,所以这件事情就应该结束了。

  黄某称自己在赣州期间,曾被限制人身自由。“当时我很绝望,后来学校跟我签了赔偿协议,赔了钱,我也想结束这个事情,开始新的生活。”黄某还一再强调,自己之前所说的均是事实,感谢网友对自己的声援。当问及赔偿数额时,她以签订保密协议为由拒绝透露。

  随后,大江网记者联系到赣南师范学院科技学院。该校宣传部一位不愿具名的工作人员透露,由于黄某的违法行为,赣州市公安局曾经对其进行行政拘留,在拘留期间,黄某也主动反省,承认给学校声誉造成了不良影响,并进行了口头道歉。

  “学校也本着人道主义原则,没有再追究其法律责任,目前此事已经协商解决。”该工作人员表示。对于黄某提到的赔偿协议,该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此事是院领导在负责,他也不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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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4-12 16:03:45 |只看该作者
看来果有其事啊
那么当事老师不用负民事及刑事责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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