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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教师结构,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均衡健康发展,根据省教育厅、人社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赣教发[2013]1号)及县zf常务会议纪要(2012年第83期)精神,认真做好2013年师资补充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职数:200名
(一)采取直接签约方式招聘教育部部属六所师范院校2013届免费师范生2名,其中上犹中学高中化学1名,上犹中学高中生物1名。
(二)赣南教育学院定向培养农村小学师资安置14名(语文6名、数学4名、英语4名)。
(三)纳入全省“特设岗位计划”招聘116名,其中:
1.初中40名(语文3名,数学10名,英语2名,物理10名,化学10名,生物5名);
2.小学76名(语文25名,数学25名,英语6名,信息技术5名,音乐5名,体育5名,美术5名)。
(四)本县自主招聘师资68名,其中:
1.上犹中学研究生学历师资3名,其中数学1名,物理1名,化学1名;
2.高中师资21名,其中上犹中学数学4名,物理3名,化学2名,生物1名;上犹三中数学3名,物理3名,化学3名,生物2名;
3.初中师资10名(数学3名,物理3名,化学3名,生物1名);
4.小学师资10名(语文4名,数学6名);
5.幼儿园师资20名;
6.特殊教育学校师资4名。
二、招聘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竞争。
2.凡进必考,择优招聘。
三、招聘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服从分配。
2.学历条件
(1)上犹中学研究生学历师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历届硕士研究生毕业。
(2)高中师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历届毕业生并具有师范类二本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
(3)初中师资:
①招聘“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按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方案规定条件执行。
②本县自主招聘初中师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应历届大专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
(4)小学师资
①招聘“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按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方案规定条件执行。
②本县自主招聘小学师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应历届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幼儿园师资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应历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上犹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全日制中专学历(成人中专学历除外),且均为学前教育专业。
(6)特殊教育学校师资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特殊教育专业应历届大专及以上学历。
3.教师资格证条件
所有报名者均须取得相应层次或更高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4.年龄和身体条件
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即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并符合《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中规定的身体条件。外县工作获地市级以上骨干教师荣誉的在编教师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户籍条件
(1)本县自主招聘的小学师资为上犹籍,其他师资户籍不限。
(2)上犹籍的认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上犹籍:①本人户口关系现在上犹县达一年以上;②本人参加高考中考时户口关系在上犹;③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关系现在上犹达一年以上;④报考者夫妻一方的户口关系现在上犹县达一年以上或参加高考(中考)时户口关系在上犹,另一方可视为上犹籍。户口关系认定时间截止2013年3月31日。
6.符合上述报名条件者只可选报其中一个教师职位,报考职位填报后不得更改。
四、考核加分(仅限县自主招聘)
根据赣州市人民zf《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意见>的通知》(赣市府发〔2009〕52号)精神,属农村已扎二女户(含一女户)家庭考生,在其笔试总成绩上给予加5分。符合报考幼儿园师资条件的上犹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在其笔试总成绩上给予加2分。
五、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纳入全省“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的师资实行网上报名,并由县师资招聘资格审查组负责对考生网上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复审(报名事项见省相关网站公告)。
2.县自主招聘的师资原则上实行现场报名(如考生确因路程远等特殊原因不能到现场报名,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电话告知报名处,但须于4月14日17:30前将报考材料原件送至县教育局人秘股并再次确认是否参加招聘考试)。
(1)报名时间:2013年3月31日至4月13日。
(2)报名地点:上犹县教育局六楼会议室(上犹县城胜利路49号,上犹县教育培训中心),联系电话:0797—8541289 邮箱:jxsyjyj8541289@163.com,联系人:李老师 黄老师
(3)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属农村已扎二女户(含已扎一女户)家庭考生,须提供县计生部门出具的加分证明材料;
⑥报考小学师资职位的上犹籍考生须出具上犹籍户口簿等相应的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⑦暂未领取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的2013届高校毕业生,应持有统一格式(下载附件4)由毕业高校开具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及师范类证明原件,待毕业后再提供相关证件交县教育局验审。
⑧上犹县2013年自主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下载附件2填写,贴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
⑨上犹县2013年自主招聘教师考试准考证及存根(下载附件3填写姓名、报考岗位等,贴2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
⑩报考上犹中学研究生学历师资的须提供学位证、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除招聘的上犹中学研究生学历师资外,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原则上要达到2:1,未达到该比例时,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
(5)注意事项
复印件统一用A4纸。
(6)资格审查
①由审查组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审查结果。
②在规定的审查验证时间内未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③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报名者再上交的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核实,将登记在案,近三年内不得报名应聘我县教师职位。
(二)考试
纳入全省“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的教师采取笔试与面试(说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省定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
县自主招聘的师资除上犹中学研究生学历师资免笔试外,均采取笔试与面试(说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分数相同者一并列入)。
报考高中、初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及特殊教育岗位的我县紧缺学科的参考人数如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参照江西省2012年中小学教师(特岗教师)招聘调剂公告的规定,笔试成绩达到总分的65%的人员进入面试,由师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入闱面试人员的综合表现(总分必须达60分以上),按招聘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予以录取(体检须合格)。
1.笔试
(1)纳入全省“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的师资,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教育综合知识(占25%)及相应层次学科专业知识(占25%),按省有关部门规定由省里统一组织笔试。
(2)县自主招聘的师资除上犹中学研究生学历师资外,由县里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占50%)和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占50%)。笔试时间为:2013年4月18日(星期四)上午8:30-11:00 笔试地点为:上犹县第一小学。
2.面试
纳入全省“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的师资,以及县自主招聘的师资,均由县里统一组织面试。
(1)面试(说课)内容
①上犹中学研究生学历师资、高中、初中、小学及幼儿园师资:所报学科中我县现行教材的内容;
②特殊教育学校师资:现行通用特殊教育教材内容。
(2)面试(说课)时间和地点
①纳入全省“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的师资,按省有关部门规定的时间执行,地点在上犹县第一小学。
②县自主招聘的师资面试时间为:2013年4月20日(星期六),当日上午8:00-9:00 封闭撰写说课稿;上午9:30开始进行说课,地点在上犹县第一小学。
(3)面试(说课)方法
①抽签确定说课课时内容及说课顺序。
②在规定时间内集中、封闭、独立撰写说课稿(文科说课稿1000字以内,理科说课稿800字以内)。
③在候考室等候,按确定的顺序说课。
④每人说课时间8分钟以内。
⑤参加应试者不得将任何资料和通讯工具带入试场。
(4)面试计分办法
说课分学科组成若干评议组,每组设组长1人,评议员7人,联络员1人,组长和联络员不参与评分。评议员由领导小组临时确定聘请。计分方法:
①由评议员独立对应试者分别进行说课评分。
②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五个有效分的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的办法,评定应试者的说课成绩。
③评议员对应试者说课进行当场评分,评分结果交评议组长当场统计,并由联络员及时公布。
如同一岗位面试人员较多,需2个或2个以上面试小组共同完成时,则应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面试成绩=考生在面试小组得分×(同一岗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
3.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之和(上犹中学研究生学历师资按面试成绩,但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等额确定各学科体检对象,为保证师资质量,宁缺勿滥,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列为体检对象。
(三)体检
1.体检时间
(1)纳入全省“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的教师,按省有关部门规定的时间执行。
(2)县自主招聘的师资体检时间为:2013年4月22日(星期一)。
2.在指定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缺额均不予递补。
(四)聘用与选岗
1.按笔试(含考核加分)、说课成绩之和(上犹中学研究生学历师资按面试成绩,但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经体检合格确定各学科聘用人员。
2.由审查组对考试成绩进行审核,确定聘用人选,报县师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3.除上犹中学、上犹三中及特殊教育学校所招聘教师之外,其余受聘者由县教育局安排到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任教。根据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由受聘者选择具体任教岗位(若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具体任教岗位)。
六、公示
资格审查结果、考核加分情况、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及拟聘人员名单等均按要求在上犹县人民zf网进行公示。
七、待遇
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县自主招聘的中小学公办教师由人事部门实行人事代理,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医疗等保险;见习期为半年,见习期间享受国家相关规定的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待遇;见习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转为事业编制公办教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工资标准按赣府厅发[2006]56号文件执行);试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招聘的特岗教师按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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