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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女子冒充香gang富家女 温州一老板被骗8000多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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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7 18:26:2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文章简介:听她说得天花乱坠,又是“香gang富早在2003年,林某就虚构自己2009年7月,林某、陆某因欠陆某曾经任职于温州某机械公司,2010年10月,陆某于上海被2011年8月,检察机关以林某日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



    听她说得天花亂坠,又是“香gang富家女”,又是“继承了巨额遗产”,颜某竟然都信了。结果,一切都是假的,他被骗走了8000多万元。

  她是林某,江西人,40多岁,有一同居男友陆某。

  早在2003年,林某就虚构自己是香gang富家女的身份登报征婚,陆某就是那时來应征的,结果就和林某看对了眼,开始了同居。但很快,陆某发现林某根本不是什么香gang富家女。但他没有离开她,两人还有了两个女儿,大的8岁,小的1歲半。

  2009年7月,林某、陆某因欠下大量外债而四处躲避。为清还债务,两人想到以冒充“香gang富家女”的身份进行行骗。

  陆某曾经任职于温州某機械公司,2009年10月,陆某找到该公司老总颜某,谎称林某是香gang富家女,可向机械公司投资数亿元资金。颜某在上海出差期间,林某、陆某在其面前不断炫富,使得颜某对两人的经濟实力深信不疑。而后,在林某的诱使下,颜某向林某指定的账户匯入8507.58万余元。

  2010年10月,陆某于上海被警方抓获。经查,林某、陆某已将其中1823万余元用于归还两人先前所负债务、购买豪华轿车和房产、租住高档住宅和支付巨额生活开销等。

  2011年8月,检察机关以林某、陆某犯诈骗罪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2年7月,法院先行就陆某作出宣判。同年12月3日,林某被逮捕归案。

  日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该案作出宣判,被告人林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沒收个人全部财产;违法所得予以追缴,追缴不足的责令被告人林某退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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