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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赣州九江试点建汽车加气站 现有加油站不得改为加气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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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 22:37:1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5月1日,记者从省有关部门获悉,我省CNG汽车加气子站建设正有序开展,将在南昌、赣州和九江三市开展试点工作。
  按照上月我省公布的《“十二五”压缩天然气(CNG)利用规划》,在2015年底,我省最多将建设100座CNG汽车加气子站。面对这一庞大的市场,不少有远见的企业都把目光投向了加气站建设领域。部分设区市发改委(能源局)反映,个别企业称已取得省能源局同意,可在全省各设区市开展CNG汽车加气子站项目建设,但实际上,目前省能源局并没有同意任何企业开展CNG汽车加气子站项目。
5 a8 m. i5 K! o- G; B* a( t, D  按照“有序开展”的原则,我省汽车加气站建设将现在南昌、赣州和九江三市开展试点,待试点摸索形成一套办法措施后,再逐步放开各地的加气站项目申报。开展CNG汽车加气子站项目试点的三个市应确保CNG市场的有序开放性、公平竞争性,防止任何企业利用现有的优势,采取不公平的方式垄断建设运营CNG汽车加气子站项目、经营汽车加气业务。按照规划,“十二五”期间,南昌将最多建设14座汽车加气子站,赣州和九江分别为12座和11座。
  “十二五”期间,我省确定全部采取子、母站的方式建设CNG加气站,禁止建设从城市天然气管网直接接气的标准站。同时,为不影响汽车加油和保障城市加油、加气安全,防止汽车“油荒”问题的发生,原则上现有加油站不得改建为加气站或油气混合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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