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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赣州选拔优秀大学毕业生到乡镇基层培养锻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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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8 11:39:3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为加强我市党政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来自基层一线的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链,经研究决定,2012年继续面向全国选拔优秀大学毕业生到乡镇基层培养锻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名额和条件

    此次选拔分A、B、C、D四类职位,共选拔650人。

    1.选拔生A职位420人。限2009年(含2009年)以后毕业的大学生报考,专业不限,要求最低学历为大学本科,最低学位为学士,年龄在35周岁以下(应届非在职研究生40周岁以下)。其中,定向安远县14人,定向全南县10人,定向宁都县10人,定向会昌县12人,定向寻乌县10人,定向石城县14人。

    2.选拔生B职位30人,除应具备选拔生A职位的条件外,专业要求为财政金融类、会计和审计类、城建规划类、建筑建设类专业。

    3.选拔生C职位100人,除应具备选拔生A职位的条件外,专业要求为景观类、水利类、农林业工程类、生物科学类、植物生产类、森林资源类、动物科学类、水产类、动植物检疫类或食品类专业。

    4.选拔生D职位100人,限本省统一招募且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或农村特岗教师报考,专业不限,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应届非在职研究生40周岁以下),最低学历为大专。

    以上职位报考人员同时要符合《江西省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江西省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赣人社发〔2012〕13号)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和要求。

    二、选拔程序

    选拔工作纳入江西省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统一考试,录用后再分配工作岗位。选拔工作分为九个阶段: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10日8∶00至3月19日18∶00(网上缴费时间截止到3月20日18∶00)。报名网站为江西人事考试网。考生可自行选择参加笔试的考区,并在4月16日至20日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2.笔试。笔试时间为4月21日,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范围以《江西省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在报名网站下载)为准。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全省规定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为2012年6月份,面试具体时间以及其他有关事项和要求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省、市公告。

    4.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计划录用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对象。

    5.政审考核。在体检合格的前提下确定政审考核对象,并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6.正式录用。政审考核合格并经公示,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7.岗前培训。组织录用人员在赣州市委党校集中进行岗前培训。

    8.岗位分配。选拔生A、C职位人员,分别按考试总成绩先研究生后本科生,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自行选择工作岗位。选拔生B、D职位人员分配办法另行制定。

    9.组织派遣。由中共赣州市委组织部派遣到所选择的县(市、区)乡镇(街道办)或其他工作岗位工作。

   三、有关政策和待遇

    (一)选拔生A、C、D职位

    1.博士研究生工作满1年、硕士研究生工作满2年、本科生工作满3年、专科生工作满5年(均以第一学历为准)以上经考核优秀的,可提拔任副科级职务(其中,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可提拔任副科级实职,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农村特岗教师的基层工作时间可连续计算)。

    2.由市、县重点加以管理培养。所有分配到基层的选拔生指定一名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结对帮带。根据中共赣州市委《关于加快培养基层优秀年轻干部的若干意见》(赣市发[2008]14号)精神,加大对选拔生管理和培养力度。

    3.市、县直机关补充工作人员除特殊岗位外,原则上从选拔生中考选。

    4.被选拔的应届及历届大学生未转正定级的,提前执行转正定级工资,并给予本科生(含专科生)每人每月1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元生活补贴。在乡镇工作满一年后,给予本科生(含专科生)每月增发30元生活补贴,给予硕士研究生每月增发60元生活补贴,给予博士研究生每月增发90元生活补贴。

    5.由用人单位解决住房,如单位无住房需要租房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房租费。

    6.给予赣州市外籍选拔生每人每年一次探亲假,其父母或配偶来赣州探亲,可每年报销一人一次陆上往返路费。

    7.户口一律落户所在县县城。

    (二)选拔生B职位

    1.录用后,编制落在乡镇机关,根据所学专业,先安排到县(市、区)直事业、企业单位工作2年。期间,基本工资由乡镇负责,其他福利、待遇和住房由县(市、区)直事业、企业单位解决。

    2.工作满2年后,经考核合格,安排至县直机关工作。

    3.其他政策和待遇参照本年度选拔生A、C、D职位执行。

    四、其他事项

    1.选拔工作各个阶段的工作安排与要求,将在“赣州选拔生网”(.gzxbs.cn)和“赣州市人民zf网”(.ganzhou.gov.cn)发布公告(主要在赣州选拔生网发布)。考生要注意了解有关信息,及时跟进相关工作。

    2.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查阅《江西省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江西省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赣人社发〔2012〕13号),或与中共赣州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联系。

    联系电话:0797-8391200、0797-8391305。
    电子信箱:zzbrck@ganzhou.gov.cn。
    特此公告
    中共赣州市委组织部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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