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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看守所医疗卫生中心挂牌成立 在押人员权益添保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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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7 21:03:2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文章简介:11月12日,我市整合社会医疗当日,市公安局举行市看守所医疗根据公安部有关文件规定,在押人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黄文辉指出



  11月12日,我市整合社会医疗资源,在市看守所设立医疗卫生中心,实现监管场所医疗社会化管理,在全省公安监管系统首创监所医疗服务新模式,切实维护羁押人员的正当合法权益。





      当日,市公安局举行市看守所医疗卫生中心揭牌仪式,与此同时,常驻中心的市中医院12名医護人員也正式上岗执业,为在押人员提供医疗服务。记者在中心医疗场所内看到,由市中医院投資近300万元配置的医疗设施全部到位,诊断室、处置室、医疗室、药房、X光室、B超室、化验室等一应俱全,該所数名在押人员第一时间享受到来自医务组的全新服務。
      根据公安部有关文件规定,在押人员在被收入监管场所之前,均要接受心电图等5项身体检查。以往办案民警将在押人员送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由于路途较远,送检期间的安全存在一定危险。加上市看守所原有狱医仅有一人,医疗服务能力明显不足。为解决这一问题,市公安局大力推进监管场所医疗社会化改革,通过与市中医院建立协作关系,由市中医院在市看守所设立医疗卫生中心,負责市看守所及市拘留所在押人员的防病治病和收押前的健康检查工作。
      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长黄文辉指出,市看守所医疗卫生中心的成立,是公安监管场所医疗社会化工作的重大突破和创新,在全省屬首创。此举有利于进一步维护在押人员身体健康,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有利于进一步杜绝在押人员因病死亡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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