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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25人在公共场所吸烟被拘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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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0 18:26:4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文章简介:6日上午,江西省新余市市民彭某渝水区是新余市的主城区,商业活“惩罚力度的加强,确实起到了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



  6日上午,江西省新余市市民彭某因在一家加油站吸烟,被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处以行政拘留。据了解,自去年6月以来,新余市共有25人因在商場、加油站、液化气站等公共场所吸烟而被拘留。
  渝水区是新余市的主城区,商業活动频繁,火災高危场所较为集中。为此,新余市公安消防部门自去年6月以来选择渝水区等重点区域开展集中消防整治,仅在渝水区最大的、面积约9万平方米的新亚新商城内,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就对22名吸烟者处以行政拘留。
  “惩罚力度的加强,确实起到了震慑作用,公共场所吸烟的少了,火灾隐患点也少了。”渝水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廖海华说,大商场内服装鞋帽等易燃物品集中、加油站液化气站等场所易燃点多,稍有不慎很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但渝水区两年來未发生一起亡人火灾,正是得益于执法力度的加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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