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广告 房价 信息
查看: 241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婚姻险”现南昌 被指设“机关”防小三 [复制链接]

Rank: 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2-10-18 21:47:0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今年国庆、中秋双节邂逅,不少新人选择在长假举办婚礼步入婚姻殿堂,婚庆消费市场也因此井喷。有保险公司嗅出商机,在婚庆消费旺季推出“婚姻保险”。据了解,这个保险产品条款中丈夫投保、妻子主要受益的有趣设计,也被舆论戏称为“防小三保险”。“婚姻保险”真的能保障婚姻安全吗?南昌市场反响如何?记者昨日对此进行了调查。

    商机:

    婚姻也能上保险?

    “爱你一生”是男人对女人的爱情口头承诺,现在口头承诺可以换成一份有效约定了。日前,一款某保险公司“爱你一生婚姻保障计划”婚姻险在南昌面世,该婚姻险除了为婚姻提供保障之外,还能让客户分享到公司的经营成果,让爱情和财富实现双增长。这款保险的介绍让人心动,号称“国内首款婚姻保险”,吸引了不少准新人甚至“老夫老妻”的目光。

    “婚姻也能上保险?这的确比较新鲜。”10月底,家住红谷滩的廖先生打算和女友完婚,他打算给准新娘一个惊喜,作为他俩的爱情的信物,买车,送钻戒?廖先生觉得这些选择有些落入俗套。爱接触新鲜事物的廖先生在朋友的介绍下,打算为妻子购买一款“婚姻险”,希望为他们的婚姻保驾护航。

    只能老公买给老婆

    这份“婚姻保险”和其他保险有什么特别之处?这家保险公司的客服人员告诉记者,顾名思义,婚姻险投保人必须是丈夫,受益人必须是妻子,投保时一定要出示婚姻证明。客服人员介绍说,签订保单时,夫妻双方约定好保单的权益划分比例,该比例分为60%、80%、100%三个档次,是妻子在退保、减保、部分领取时获得的权益份额,丈夫相应获得剩余的部分。在此权益约定保护下,妻子将至少获得60%的相应权益,最高可达100%。

    “权益划分比例也是丈夫对妻子重视态度,选择100%代表百分百的爱,如果丈夫一开始选择将权益百分之百归妻子所有,那么即便离婚,保单利益也将全部由妻子享有。”这家保险江西分公司周经理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以30岁趸缴(一次性付清所有保费)10万元(每年分期缴,若干年后缴满10万)、保险期50年为例,在第五年,全部保费10万元将会返还进入万能账户开始累积生息,这部分钱妻子可以选择随时领取。如果不领取,一直在万能账户累积生息,至第50年满期即金婚之际,受益人即妻子的账户价值是保费的8倍即80万元,可视为“婚姻奖金”。

    调查:

    8成女性不买账

    按照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说法,婚姻险这么好,那么南昌的女性愿意买吗?记者昨日在街头随机采访了十多位成年女性,约八成女性表示,这个产品看似很有创意,但目前还不会考虑购买,只有不到两成的女性表示,如果丈夫经济条件允许,不失为一个投资选择。

    “年轻人结婚经济压力已经够大,哪有这么多闲钱去购买保险。”家住叠山路的黄小姐告诉记者,既然要结婚首先要相信对方,而不是寄希望双方离婚时拿金钱补偿。同时,中年受访者多数认为这个保险投资期限太长,收益不大,不划算。

    婚姻险被指设“机关”防小三

    “这个保险挺有意思的,回头去保险公司详细了解下,让老公给我买一份表表‘忠心’。”市民刘女士说。此外,也有南昌的女网友认为要老公买一份,以免遭遇“小三”,自己落得人财两空,认为这款产品具有“防小三功能”。

    “如果是老婆有了外遇要甩老公,这样的设计,岂不是鼓励她下定决心早点离婚吗?”对于丈夫来说,是“赔了夫人又折兵”的买卖,一些男性网友表示质疑。

    律师:

    强行买婚姻险可能适得其反

    一位保险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所谓婚姻保险、爱情保险多为一份保障计划,由夫妻两人共同投保、共同受益,除了提供人寿保险,还可以获得金婚、银婚纪念祝贺和终身分红等保险利益。这种婚姻保险其实也就是一份穿上了“马甲”的险种组合,与普通分红险相比并没有太多特殊之处。

    江西朗秋律师事务所唐乐律师认为,前不久修改的新婚姻法对婚前财产进行界定,这无形中也加剧了妻子的“恐慌”,在这一法律背景下,有关“婚姻保险”、“爱情保险”等新的险种应运而生,妻子要求丈夫购买婚姻险保护婚姻,本也无可厚非,但无形中给丈夫带来经济压力,对双方的婚姻牢固程度并不见得是件好事。唐律师表示,购买该险种,最重要的是要合适自己,而不是帮倒忙。记者 汪清林

                                                                                          (大江网)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站所有言论仅代表网友本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不负任何责任.转载本站内容请标明文章作者和出处!

重庆方言网 重庆网 重庆学生网

Archiver|联系我们|江西赣州网

GMT+8, 2024-5-4 21:44 , Processed in 1.156250 second(s), 1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

© 2001-2011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