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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着力提升特殊困难群体幸福指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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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31 09:47:2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如果不是党的好政策,我不可能建得起砖混房。”近日,正在装修新房的上犹县水岩乡龙门村农民罗礼明激动地对笔者说。79岁的罗礼明老人早年在部队训练时眼睛受伤,双目几近失明。他家有7口人,一直住在不足80平方米的旧土坯房里。2012年初,县民政局了解到他的情况后,积极落实有关政策,使其享受每年34028元伤残抚恤金,并向财政提交土坯房改造补助申请3万元。7月底,罗礼明家的房屋基本建成,切实解决了他的住房难问题。

  《若干意见》正式出台后,上犹县先行先试,主动探索,全力提升特殊困难群体幸福指数。该县深入村组摸底调查,了解全县特殊困难群体的实际问题,着力提高特殊困难群体生活水平。该县提高了革命烈士遗属的抚恤标准,其医疗纳入了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范围;加大对年满60周岁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的关爱和帮扶力度,建立了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子女、红军失散人员遗属(以下简称“两红”人员遗属)的定期生活补助政策,并优先解决“两红”人员遗属的危旧土坯房改造问题。同时加快推进全县社会福利中心和乡镇社区托老机构建设,优先解决特殊困难群体中孤老病残优抚对象的集中供养问题。

  截至目前,该县改造“两红”人员遗属危旧土坯房59户,补助资金55.8万元。发放农村籍老年退役士兵补助资金30多万元。投资800余万元在县城建立福利中心,乡镇建立并修缮中心敬老院14个,集中供养孤老病残优抚群众1769人。

                                                                           (赣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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