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广告 房价 信息
查看: 2924|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两次司法鉴定结果不同,崇义某男一巴掌仍被羁押3个月 [复制链接]

Rank: 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8-29 14:43:5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文章简介:大江网崇义讯记者刘坪报道:因店据古某介绍,她在崇义县农业和粮2012年“云天花苑”小区建好在古某提供的由相关执法部门出具古某告诉记者,对于店面违约安置30日,记者就古某的质疑致电崇记者从崇义县人民法院一名不便透



  大江网崇义讯 记者刘坪报道:因店面安置问题,崇义县的罗某与承租户邹某发生争执,结果在被打者邹某伤势鉴定尚有“轻微伤”与“轻伤乙级”分歧的情况下,执法部门即逮捕打人者罗某并羁押了三个月。7月29日,罗某的嫂子古某向记者讲述此事时提出自己的质疑。
  约定未能兑现,店面安置生事端
  据古某介绍,她在崇义县农业和粮食局下属的原仙鹤楼有一间店面,两年前该大楼拆除给房产商开发“云天花苑”小区时,该局签注合同约定,所有店面原则上将依照原有的位置安置。
  2012年“云天花苑”小区建好后,因增加了店面,分配给古某等人的店面便全部挪动了位置。2012年12月15日,古某将一辆小车停在自己的老店位置门口,希望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以尽早妥善解决店面安置遗留的“后遗症”。承租此店开“太极大药房”的负责人鄒某见状便出来制止,继而双方发生争吵。“由于邹某说脏话,随我前往的家人罗某便舉起手甩了她右脸一巴掌。”古某说。
  在古某提供的由相关执法部门出具的材料中,记者了解到,事发当天邹某就向崇义县公安局横水派出所报了案。此后在2013年1月8日,邹某前往崇义县正义醫学司法鉴定所进行伤势鉴定,当时评定为“轻微伤”;1月20日,受崇义县公安局委托,江西济源司法鉴定中心根据委托方介绍,鉴定意见书结论评定为“轻伤乙级”。3月16日,经崇义县检察院批准,崇义县公安局对涉嫌故意傷害罪的罗某执行逮捕;3月27日,经崇义县人民法院批准,将罗某羁押于该縣看守所。直到6月9日,办理“取保候审”后予以释放。
  兩份伤势鉴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将第三次开庭审理此案
  古某告诉记者,對于店面违约安置一事,为了配合zf的工作,她现已做出让步——把办理好了产权证的17号新店让給了李某,转而接受了李某的41號新店并也办妥了产权證;可是,对于罗某和邹某之间发生的纠纷,古某提出自己的质疑:邹某先后的两次司法鉴定结果不同、存在分歧,根据我国法律对“疑罪从无”原則的相关规定,本应作无罪判决,但为何执法部门却把罗某逮捕并羁押了3个月?此外,这样一個很简单的邻里纠纷,事发至今已半年多,且分别在4月16日与6月4日两次开庭,都尚未作出裁决,莫非相關部门有所顾虑?
  30日,记者就古某的质疑致电崇义县横水镇派出所,所长邱昌龙表示自己也说不清楚,这是专业人员进行鉴定作为法律依据的。随后,记者又致电该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何小文,何大隊长表示知道此案,但具体情况要问橫水镇派出所。据他以往曾办的案件,两份伤势鉴定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起诉到法院之后怎么判关键要看法院采信哪一份。
  记者从崇义县人民法院一名不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处获悉,该院将于本月31日第三次开庭審理此案。


分享到: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沙发
发表于 2013-8-29 15:05:11 |只看该作者
在江湖,别说打,挨一下,都会倒地不起。

使用道具 举报

Rank: 2

板凳
发表于 2013-8-29 15:26:28 |只看该作者
来赚点积分……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站所有言论仅代表网友本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不负任何责任.转载本站内容请标明文章作者和出处!

重庆方言网 重庆网 重庆学生网

Archiver|联系我们|江西赣州网

GMT+8, 2024-5-3 15:56 , Processed in 1.171875 second(s), 1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2

© 2001-2011 Comsenz Inc.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