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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房产办证你出了这个冤枉钱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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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2-3-20 09:58:5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目前,大余县所有商品房交易过程中,都由开发商统一办理好各户“房产证”和“土地证”。每户向业主收取3000至6000元不等的有关费用,收费项目包括房屋登记费、土地登记费、房屋和土地交易费、土地出让金等。但辛苦赚钱的业主,你可知道?2009年5月19日,江西省发改委下发了“赣发改发费字[2009]805号”文件“关于规范商品房交易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该通知规定,业主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只需缴纳房屋登记费和土地登记费,两者合计才100多元,而交易费和土地出让金是计入开发商的成本中,由开发商缴纳的,现在反而让业主缴纳,每户平均2000余元,大家可以算一算,开发商又多赚了多少钱。该文件还规定,办理按揭不得收取合同工本费,但每个业主肯定还是交了至少200元的按揭合同工本费。大家醒悟吧,一起来反这个商品房交易过程中,让业主受伤的潜规则。已交这冤枉钱的,完全可以凭此文件要求开发商退钱。这个文件大家可以在网上搜索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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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2-3-20 09:59:00 |只看该作者
打错一个字,是“赣发改收费字[2009]8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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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2-3-20 09:59:02 |只看该作者
很严重的感谢一下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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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2-3-20 09:59:04 |只看该作者
了解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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