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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停止公费医疗 实行医疗保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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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4 14:02:3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江西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停止公费医疗 实行医疗保险


新华网南昌6月30日专电(记者罗鑫)记者从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自今年7月1日起,江西将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以及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公费医疗由此走向终结。

截至2011年年底,江西省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约为1335万人,参保率达到92.3%。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一直处于参保范围之外,其所适用的公费医疗存在部分财政超支单位也会兜底等问题。

为此,江西省省直机关干部医保处收入户资金将划转至省级医疗保险财政专户。江西省省直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将建立个人账户,使用医保一卡通在职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看病、就医、购药。医疗费用报销首先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执行,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再在单位补充医疗保险中按规定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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