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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答复小学生订购教辅资料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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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6 09:36:5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来电摘要】张女士来电反映长青小学短信通知家长不准私自帮小孩购买课外辅导书,而要由学校统一购买,同样是在学校旁的会友书屋购买的辅导书,个人买可打7折,学校统一买则按原价,同时刚开学学校就在让孩子报兴趣班,兴趣班都是租用场地,每班要求40-50个人报名,再由原班老师授课,每科要收330元。
      【处理情况】市教育局高度重视,责成长青小学调查处理并答复。
      为了有效控制各地各校滥向学生推荐教辅材料,今年省教育厅统一部署为学生配置一教一辅。9月4日,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市新华书店等部门联合召开教辅材料选定会,会上再次强调任何学校或个人不得违规强迫学生购买教辅资料。长青小学按照市教育局规定,要求任何教师不得向学生推荐省教育厅规定外的教辅书,也建议家长不要再为小孩购买教辅书,以免加重学生负担,但没有强行规定家长不得购买,更没有强行要求到会友书屋购买。该校二年级某班语文老师向家长发的短信为:本学期学校会统一发语文、数学课外辅导书,家长先不要去买语文课外辅导书。
      在市司法局院内办兴趣班的是一家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与长青小学没有关系,到该培训机构参加兴趣班的学生全部是周边一些家长或学生自愿报名参加的,没有任何教师组织学生报名参加,长青小学也没有任何教师参与该校外机构授课。
      新余市中小学教师“十条禁令”第一条和第四条明确规定:禁止参加和组织有偿家教或违规补课或在节假日私自办班,禁止向学生推销规定以外的教辅材料、用品和其他物品。市教育局将继续加大监督力度,坚决杜绝各类违规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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