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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尊敬的巴彦淖尔市市委书记何永林、市长段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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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菲菲
时间:
2012-5-14 16:22:42
标题:
尊敬的巴彦淖尔市市委书记何永林、市长段志强:
乌拉特中旗国门学校在建设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二位首长也多次过问过此事,今天本人给你们上帖,只是想向二位领导阐述一下本人的观点,对乌拉特中旗国门学校在建设过程中,旗里的一些领导不是用科学发展观的眼光处理问题,一味的以"家长式"的粗暴举动、不科学的引导施工、朝令夕改的霸道行为,使该校建设长达六年之久,给乌拉特中旗人民及施工方均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他们拿着手中的权利,利用法律的手段,强压、强抢工程,也给施工方手中积累了大量的罪证。尤其是旗人民法院,抢夺施工方账目、销毁罪证,并在一些案件审理的过程中,索要"辛苦费",被拒绝后,便颠倒黑白、捏造事实、将工程款存入私人账户吃息、中饱私囊、激化矛盾,多次强制执行却不开庭,无理扣押本应属于民工的血汗钱不给,制造不和谐因素,逼迫近200人集结走上访之路。
我认为二位领导在如此重大事件面前,不应总是听取单方面的汇报,因为他们在汇报过程中,不是实事求是的向领导们去反映情况,而是把我本人描画成凶神恶煞、敲诈勒索之罪犯。旗领导是您手下的精兵强将,而我本人及200民工更是您手下的臣民,您是我们的父母,就应听听我们的辩解。
希二位领导,不要为他们背上"保护伞"的名声;盼二位领导,组织相关部门的青天大老爷,将我们双方集中在一起辨明是非,还世人真相。如在您这儿合理的诉求得不到回音,那我们只能另寻出路,为了以大局为重,以和谐为主,本人在此不想把一些真相详细公布于众。这就是本人两年来海纳百川的博大胸怀。
现要求如下名单内当事人与我对质:
原旗委书记:陶格陶
原旗委副书记:额尔敦仓
原旗委常务旗长:王肇晟
原旗委主抓教育的副旗长:岱庆格日勒
原旗委书记:邱进宝
现任旗委书记:边保全
原旗委副书记:武志杰
原旗委办公室主任、现任旗政协主席:徐峰
原政法委书记:闫峻
原旗委副旗长:彭玉堂
原教育局局长:赵振华
现任教育局局长:王志强
教育局法人委托驻工地代表:吴玉峰
城建局局长:王建民
公安局局长:张占成
法院院长:张桂林
法院副院长:卢志功
法院民庭庭长:任德山
法院民庭庭长:高红旗
法院办事员:赵晓东
希望上述人员全部到场,与我辨明是非。
乌拉特中旗国门学校的建设者--周建
2012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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