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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开展2012年度手工业联社大集体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养老生活补助年审工作的通知 [打印本页]

作者: 爱你的流浪猫    时间: 2012-11-24 20:36:50     标题: 关于开展2012年度手工业联社大集体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养老生活补助年审工作的通知

    文章简介:根据省轻工行业管理办公室、省人1、紫阳乡辖区内享受手工业联社2、其它乡(镇)辖区的享受手工未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手工业1、有原县(市、区)以上劳动局(5)工资审批表(工资调整表、3、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未享受4、已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手1、请各乡(镇)人民zf务必高2、请各乡(镇)广泛宣传,认真



上民企字[2012]09号

关于开展2012年度手工业联社大集体企业
未参保退休人员养老生活补助年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zf:
根据省轻工行业管理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財政厅《关于对全省手工业联社大集体企业尚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实行养老生活补助工作的通知》(赣轻字[2010]13号)和《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省手工业联社大集体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养老生活补助年审工作的通知》(赣轻【2012】17号)文件精神,我县将对本辖区内手工业联社大集体企业未参保退休人员实施年审,现就2012年度年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组织有关人士在指定时间组织年审工作。
1、紫阳乡辖区內享受手工业联社养老生活补助的人士于2012年12月下旬持本人身份证到紫阳乡zf进行年审;油石乡辖区内享受手工业联社养老生活补助的人士于2012年12月下旬持本人身份证到油石乡zf进行年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其它乡(镇)辖区的享受手工业联社养老生活补助的人士请在2013年1月15日前持相关证件和档案资料到所在地乡(镇)人民zf初审,初审后由当地乡(镇)人民zf报到县民营企业局进行复审。
3、在县城相关企业:到民营企業管理局办理年审。
二、享受资格和條件
未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手工业联社大集体企業退休人员享受生活补助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有原县(市、区)以上劳动局(劳动組、计划组、内务组)或手工业联社(手管局、二轻局)盖章确认的下列档案资料之一:
(1)招工表(含招工汇总花名册);
(2)职工转正定级审批表;
(3)职工調动审批表;
(4)职工花名冊;
(5)工资审批表(工资调整表、工资级别批复、工资审批花名册);
(6)退休审批表(含退休批复);
2、具有城镇商品粮户口;
3、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未享受赣劳社养[2007]11号文规定的手工业聯社未参保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养老生活补助;
4、已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手工业联社大集体企业人员,“新增退休人员”指在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退休(即男性1952年出生,女性1962年出生)且符合补助条件。


三、几点要求
1、请各乡(镇)人民zf务必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和年审工作,认真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年审的初审工作。
2、请各乡(镇)广泛宣传,认真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年审,确保不遗漏一人,也不违反规定多报一人,努力使符合條件的人員都能享受补助,享受到党和zf的关懷和温暖。
3、未尽事宜,请咨询县民营企业局电话:匡女士  8538155
附件:表一、表二
特此通知



                                       
上犹县民营企业管理局
                               二O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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