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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三南加工贸易重点承接地 [打印本页]

作者: 无情人    时间: 2012-7-17 22:33:45     标题: 三南加工贸易重点承接地

《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的“三南”(龙南、定南、全南)加工贸易重点承接地,产业配套和转移机制将很快出台,三南产业发展时机已经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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