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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这么说板桥收费站今年撤不了???? [打印本页]

作者: rr701z    时间: 2013-5-14 10:36:18     标题: 这么说板桥收费站今年撤不了????

    文章简介:近日,交通部网站今天发布消息,按照原有规定:“经营性公路的收值得注意的是,收费期限延长的规修正案同时明确,国家实施免费政与此相反,原有条例中“提前还清




近日,交通部网站今天发布消息,《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今起征求意见。修正案增加规定“国家实施免费政策给经营管理者合法收益造成影响的,可通过适当延长收费年限等方式予以補偿。”这也就意味着,目前执行的节假日高速公路免费所造成的的损失,将会以延长公路收费期限来弥补,但修正案没有明确“延长多少年”,只表述为“适当延长”。
按照原有规定:“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虽然这一规定没做修改,但延长收费期限却在修正案中有了明确依据。

    值得注意的是,收费期限延长的规定在修正案中有明显增加。如:还贷、经营期满后,除由公共财政承担养护费用的以外,高速公路可按满足基本养护管理支出需求的原则收取通行费,收费年限可按照公路的两个大修周期进行核准。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區、直辖市的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再如,“转让zf还贷公路权益中的收费权,不得提高车辆通行费标准,但可以申请延长收费期限,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5年。”

   修正案同时明确,国家实施免费政策给经营管理者合法收益造成影响的,可通过适当延长收费年限等方式予以补偿。高速公路因改建扩容增加投资需调整收费年限的,可依据本条例有关规定重新核定。業内人士评析指出,这为高速公路经营者啟动收费开通了颇为機动灵活的路径。

    与此相反,原有条例中“提前还清贷款就应提前终止收费”的规定被删除了。修正案明确“删除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而该条款的规定是“zf还贷公路在批准的收费期限届满前已经还清贷款、还清有偿集资款的,必须终止收費。”




作者: 名牌软件    时间: 2013-5-14 10:49:42

全是老百姓的钱

作者: skycity    时间: 2013-5-14 11:03:08

文件说好今年底撤的,不会反悔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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