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资金缺短的瓶颈,保障农业农村的有效投入
我市是一个农业大市,又是一个经济欠发达地区,农业原始积累严重不足,农业资金投入短缺是严重制约我市农业农村发展的又一大瓶颈。过去计划经济时代,牺牲农业支持工业的发展、支持城市的建设,使农业农村长期处于“输血”状态,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虽然是农业农村的投入主体,但家庭的分散性经营,缺乏规模效益,加上农业又是弱质产业,效益低下,以工补农、以城带乡乏力,村级集体经济又十分薄弱,农民经济积累严重不足,进而影响到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投入。这种状况不改变,就难以改变农村长期落后的面貌,就更难形成生产力,推动农业农村经济的转型发展。一是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有步骤地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对农村林地、果园、渔塘、宅基地及农房等的确权颁证,并建立统一规范的抵押登记和物权流转市场,确保物权流转的合法性,解决农民贷款无抵押物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坚持开展金融信用乡镇、信用村和信用农户创评活动,扩大以信用贷款为主体的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信用卡授信贷款、农村信用共同体贷款业务。建立县级农业贷款担保中心,设立风险补偿复位专项资金,加强“三农”贷款引导力度。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分局要督促各金融机构特别是涉农金融机构按照上级要求扩大“三农”贷款规模,确保每年支农贷款总量有较大幅度增长。二是加快农业对外开放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源投向农业农村。要打破农业投资单一的局面,实现投入主体的多元化,要引导社会各界包括外商投资开发农业项目。三是实行对农业农村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各级财政要不断增加“三农”投入,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增长幅度都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要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统筹城乡发展的政策,加大城市土地出让金返还力度,统筹安排年度用地指标,对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以及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等要给予倾斜;各部门各行业要主动服务“三农”,在制定规划、安排项目、增加资金时切实向农村倾斜。大中城市要发挥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鼓励各种社会力量开展与乡村结对帮扶,参与农村产业发展和公共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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