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公示
龙南县是赣州市次中心城市,发达的经济水平和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造就了龙南辉煌的昨天和今天。为顺应新形势、抢抓新机遇、解决新问题、迎接新挑战,经请示,我们启动了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在修编工作中,我们在全县范围内组织了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的系列公众参与活动,真正起到了察民意、听民声、聚民心、汇民智的作用。目前,《龙南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于2011年12月24日在南昌通过专家评审会评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和《江西省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在城市总体规划报请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将成果予以公告,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并将意见采纳情况作为报送审批材料的重要内容。为此,现将《龙南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予以公示,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献计献策。一、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4)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2012.1)
6、《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
7、《江西省城镇体系规划纲要(2009-2030)》
8、《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9、《江西省建设事业十一五规划和2020年规划纲要》
10、《赣州市城镇体系规划纲要(2006-2020)》2006.11
11、《赣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12、《龙南县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5)》
13、《龙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二、指导思想与规划原则
规划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基本目标,坚持六个统筹,坚持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人文资源,尊重历史文化,坚持因地制宜确定城市发展目标与战略,促进城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适用范围
规划区范围内的一切土地使用、规划设计和建设活动,均应执行本规划。县域城镇体系发展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与本规划相衔接。
四、规划期限
本规划的期限为2011-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1-2015年,中期为2016-2020,远期为2021-2030年。
五、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用地范围分二个层次:
第一层次——县域行政范围,即县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面积1641平方公里。本次规划的城市发展方向、城市结构形态的确定以及对城镇体系规划作出的调整建议,是在整个县域范围内统筹考虑、分析论证后确定的。
第二层次——城市规划区范围,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本次规划确定城市规划区东至里仁镇上游和新里村,南至东江乡行政边界,西至渡江镇行政边界,北至龙南县行政边界,总面积为348平方公里。包括龙南镇,东江乡,里仁镇的冯湾村、新里村、上游村、正桂村、栗园村,桃江乡的水西坝村、窑头村、洒口村,渡江镇的莲塘村、象塘村、岭下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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