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是正理 出手伤人没道理
俗话说:“欠债还钱大道理”。可就这么一件顺理成章的事,却被于都籍谢某弄成了一桩没道理的打人事件,事发兴国县工业园某制衣厂。2011年1月30日,于都籍刘某从老乡谢某手中借得了18000元钱,并写了一张借条,并承诺自己在4月30日之前还掉借款。借钱之后,刘某去了广东打工到期了也没有还掉所借的钱。7月份,谢某得知刘某从广东回到兴国县工业园某制衣厂里打工,就打电话催收其欠款。刘某因身上挣的钱不多,知道谢某来催收所欠的债就拒接了谢某的电话。
8月30日,谢某和朋友三人来到刘某打工的工厂,找到了刘某,几句话之后就发生了冲突,谢某在工厂内动手扇了刘某一巴掌将其打伤。当地兴国县公安局工业园派出所民警接警后,制止了冲突双方,对谢某动手伤人的行为表示批评,责令其赔偿医疗费用,告知他们经济纠纷可通过法律进行解决。
兴国县公安局 刘祚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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