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江“水上漂”农户将别船上岸 实施方案昨出台
上犹江“水上漂”农户将别船上岸搬迁安置工作实施方案昨出台
7月27日,记者在全市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动员大会上获悉,《赣州市上犹江库区“水上漂”农户上岸搬迁安置工作实施方案》已出台。《方案》提出,在2013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上犹江库区“水上漂”农户(含“双渡”农户)的搬迁安置任务。
上犹江水库是我市重要的水源地,其生态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赣南苏区的生态功能区建设和下游群众的饮水安全。上犹江水库涉及崇义、上犹两县,目前还有很多长年在库区水面搭木棚居住的“水上漂”农户,并有不少以船为主要出行工具的“双渡”农户。这些农户日常出行和就医、就学十分不便,生产生活较为困难,同时对库区水环境治理造成较大的影响。为此,我市抢抓国家和省支持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历史机遇,积极推进“水上漂”农户上岸搬迁安置。
《方案》提出,在2013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上犹江库区“水上漂”农户(含“双渡”农户)的搬迁安置任务。通过加大帮扶力度和扶持产业发展,让“水上漂”及“双渡”农户逐步实现“搬得出、稳得住、可发展、能致富”的目标。安置方式包括集中新建、分散新建、乡村统建三种。在符合“一户一宅”的前提下,集中新建和分散新建的农户每户宅基地面积为60至90平方米;乡村统建的农户每户建筑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各地按照“五通”(通路、通水、通电、通广播电视、通电话)的要求和就医、就学等生产生活条件相对便利的原则,科学选择集中安置地点,原则上按20户以上建设一个安置点进行选址和规划。新建集中安置点要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区、受淹区,确保安全。符合农村危旧房改造条件的“水上漂”和“双渡”农户自主建房的,每户补助建房资金4万元。享受了建房资金补助的农户,其原有生活设施(水上住棚和原岸上危旧土坯房)必须全部拆除,生产性设施确有必要保留的,须经县级人民zf和陡水湖风景区管委会审核批准。
同时,县、乡将加大对“水上漂”农户上岸居住后的帮扶力度,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特别是在产业扶持、转移就业培训等方面强化措施,帮助农户谋划搬迁后的生活出路,实现脱贫致富。(记者刘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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