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评银行理财:三问光大理财“同赢二十号”
http://bsxuv.img38.wal8.com/img38/332457_20130412171434/138665254848.jpg理财推荐:威海市商业银行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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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宾:天津大学金融工程博士后 房振明 产品2“上不封顶”是个误导 光大银行公告中表示:“同赢二十号产品2理财期限为1年,预期年收益率为5.33%,上不封顶。”该产品的投资范围为光大银行通过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中诚信托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优先受益权,该资金信托用于上海、深圳A股新股网上申购、国债逆回购、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银行固定收益理财产品和银行存款等。 房振明毫不客气的说:产品2很难卖出去,“上部封顶”四个字是个极大的误导。在没有激励的情况下,代理人通常都是松懈的;这个产品2肯定是有激励的,因为当产品收益超过6%的时候,投资者只能拿到收益的部分,这是很典型的对资产管理人的激励设计。 “但是它的缺陷也就在这个激励设计上。”给投资人的一个很低的基本收益水平和一个很低的高收益部分的提成比例,对于投资人来说,很不划算。 房振明说,5.33%的收益是按照市场表现最差的年份而制定的,也就是说,如果你认为2008年的市场将好于最差一年的话,那就应该相信,5.33%的收益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而取得这样的低水平收益之后,按照光大银行制定的收益分配方案:当资金信托年化净收益率Y≤6%时,投资者的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为5.33%;当资金信托年化净收益率6%-10%时,投资者的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为5.33%+(10%-6%)×50% +(Y-10%)×20%。计算之后发现,当产品收益分别为6%、10%、20%时,投资人能获得的收益分别为5.33%、7.33%、9.33%。可见,投资者获得的收益并没能随着产品实际收益的翻番而翻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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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载自:和讯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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