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i1cz 发表于 2012-7-11 21:29:37

江西将支持赣南师院更名为赣州师范大学

6月28日,《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正式出台,这是江西省继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之后的又一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7月10日,江西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动员会在赣州召开。《江西省委、省zf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于当日出台(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要求大力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到2013年全面完成赣州市校舍危房改造,逐步提高农业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全面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

  2013年全面完成赣州市校舍危房改造
  《实施意见》要求,要加快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支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到2013年全面完成赣州市校舍危房改造,到2015年赣州、吉安、抚州市基本解决小学、初中寄宿生住宿问题。逐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支持赣南师院更名为赣州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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