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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4 18:18:39
《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获批
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是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逐步缩小区域发展差距的战略需要。此前,这个区域的四周分别纳入了海峡西岸经济区、珠江三角洲地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和长珠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而赣南苏区处于国家区域发展优惠政策的边缘地带。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是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是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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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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