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的背景
赣南苏区是中央苏区的主体,是人民共和国的摇篮,是**思想的形成地,是苏区精神的发源地。赣南现辖18个县(市、区)均为中央苏区县,为革命事业作出了重大牺牲和巨大贡献。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赣南苏区发生了巨大变化,但由于战争创伤、自然条件等因素,经济社会发展与全国相比依然滞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任务艰巨。党中央、国务院充分考虑赣南苏区的特殊地位、特殊贡献和特殊困难,从国家战略层面考虑,从区域经济发展考虑,于今年6月28日出台了《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给予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政策、项目、资金等特殊扶持。扶持对象包括赣南18个县(市、区),以及江西吉安、抚州部分县(市、区)和广东、福建一些县(市、区)。《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正式出台,是市委、市zf特别是史文清书记高瞻远瞩、科学谋划,倾心推动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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