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A6 发表于 2013-5-21 22:35:48

北京市人才引进公开招聘管理办法(试行)

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北京市人才引进公开招聘管理办法(试行)》。根据《办法》,高新技术、现代制造、文化创意等7类本市重点发展产业事业单位和企业,申报的高端岗位可通过公开招聘形式,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明确,对于确定招聘人选为非京籍的,用人单位可为其申请办理人才引进,配偶及子女可随调随迁。<br><br><br>《办法》规定,人才引进公开招聘重点在高新技术、现代制造、金融、文化创意、现代服务、现代农业等北京市重点发展产业及研发机构、科教文卫等事业单位、区域重点企业进行。事业单位有空缺岗位时,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即可申报。企业单位应属于北京市重点发展产业或区域重点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且在京注册经营三年以上,掌握自主产权核心技术的成长型企业和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高科技小型企业可适当放宽。<br><br><br>《办法》还规定,企业人才需求岗位须为高层管理或核心技术岗位,高管岗位须为部门总监、副总经理以上职位,核心技术岗位须为技术专家、科技带头人、首席技师等职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需为七级(含)以上岗位。 <a href="http://zimmury.com" target="_blank" title="武汉发票">武汉发票</a>,<a href="http://zimmury.com" target="_blank" title="武汉代开发票">武汉代开发票</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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