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btw 发表于 2012-7-1 17:51:31

特殊政策扶持加快振兴发展


  根据原中央苏区特别是赣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特殊困难,《若干意见》从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加大财税、投资、金融、产业、国土资源、生态补偿、人才政策支持力度,实施对口支援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支持原中央苏区特别是赣南地区振兴发展的政策措施。
  《若干意见》指出,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研究将贡江、抚河源头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提高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支付系数,中央财政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加快建立资源型企业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制度;国家加大对废弃矿山植被恢复和生态治理工程的资金支持;加大对国家公益林生态补偿的投入力度。
  为帮助赣州加快振兴发展步伐,《若干意见》明确:建立中央国家机关对口支援赣州市18个县(市、区)的机制,加强人才、技术、产业、项目等对口支援,吉安、抚州的特殊困难县参照执行;鼓励和支持中央企业在赣州发展,开展帮扶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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