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近期 ,《大江南证券》发表了“研发费用连年不达标,佳电股份被指伪高新”的文章,涉及传闻如下:
传闻1:公司存在 “伪高新”嫌疑;
传闻2:研发人员构成模糊;
传闻3:研投比例不达标。
二、澄清声明
经核实,公司针对上述传闻事项说明如下:
(一)传闻1不属实
《大江南证券》在文章中提到的“伪高新”主体为上市公司,而满足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公司为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系上市公司的子公司。
(二)传闻2不属实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http://www.tljtl.com工作指引》的规定,研究开发人员主要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三类,而非单指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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