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法律咨询
我10年开了一家物流(个体),期间,在帮一南康家具厂的托运家具至瑞金的客户并为其代收货款大概四千左右(当时我不太愿意给他代收,后勉强答应),之后货款在10年过年时只结掉一千块左右,过年后,瑞金客户没有音讯,店也搬走了,。。去瑞金公安,法院咨询,报案,不理。。之后没有下文,。。。11年七月改行,并在工商和物流协会注销个体工商户,。。。现在家具老板找麻烦,这件事怎么解决好?代收货款这事情,你应该客户没给钱你就不要交货,这里规则,然后你问回发货的老板,不收货是拉回来还是怎么样,拉回来你收他费不就得了?
这种事情就是行业风险吧,10年的钱你都没收到只能自认倒霉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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