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镇某村委会主任贪污六万元 “零口供”被诉获刑5年
大江网讯 黄文云、记者朱超报道:贪污犯罪后心存侥幸,拒不交待,负隅顽抗,铁证面前,终受严惩。4月18日,大江网记者获悉,日前,由赣州市龙南县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某涉嫌贪污一案,经法院开庭审理,一审判处刘某有期徒刑5年。此案是龙南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以“零口供”起诉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的首例案件。经审理查明,刘某原系龙南镇龙大村委会主任。自2008年任该村主任以来,多次将zf拔付给该村村民的拆迁补助款收入自己的囊中,与时同时,其还将该村每一年度的新农村建设资金部分用于自己生活开支等,期间,共贪污款项6万元。为了掩盖自己的犯罪行为,刘某还竭力制作虚假发票等材料掩人耳目并潜逃。2013年1月18日,刘某被外地公安机关抓获。
刘某归案后负隅顽抗,拒不供述犯罪事实。针对这种情况,龙南县检察院反贪局干警制定切实可行的侦查计划,风雨兼程、不辞辛劳,通过一个月时间的侦查,采用技侦等手段收集了相关足以证明刘某涉嫌贪污的证据,最终使这起“零口供”的案件得以侦破。
法院认定,刘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窃取公共财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构成贪污罪,鉴于被告人拒不退还赃款,遂作出以上判决。
我们村竟然出了这样一个败类!
杀一儆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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