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KNCfyoK 发表于 2012-6-30 10:55:52

为医保缴费年限“新规定”叫好!

为医保缴费年限“新规定”叫好!  
[ 夜泊岷江上 ] 于2012-06-27 20:14:57 上帖
国务院日前批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卫生部、社保基金会联合制定的《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并下发通知要求贯彻执行。纲要指出,要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实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在各地互认,累计合并计算。(据中国新闻网)
人社部总算与其他部门一起实实在在为老百姓做了这么一点好事情,从延迟退休到弹性退休,再到进行实地调研,着实搅动了老百姓的神经,结果弄得个“灰不溜秋”,与其进行不着边际的空谈,还不如来一些现实的调整措施,为老百姓实实在在做一点好事,哪怕是一丁点的好事,也是功德无量!
首先是保障了流动人群的基本权益。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人口的流动性愈来愈高,但作为外来流动人口却难以享受到地方实施的各种保险福利。这些打工仔,一般都是一个地方干几年甚至几个月就飘向了另一个城市,按照劳动合同法,单位虽然也为他们购买了保险,但由于行政地域限制,医疗保险这道屏障也只是看上去很美的东西,中看不中用,在不断的流动迁徙过程中,生病住院还得自己掏腰包,因为自己无法将原有的医疗保险接续和累计起来,更无法享受其中的医疗保障。相关学者和单位为这个问题也进行了长期的呼吁,如今总算一块石头落了地。
其次是为数量众多的流动人口实现了健康与安全保障。中国的流动人口达2亿多,这么大的一个群体不是一个小数目,他们像候鸟一样不停迁徙,如何保障他们的身体健康与人生安全?这是这群人最大的心病。一方面我们在切割社会蛋糕的过程中,强调要向这些弱势群众和底层群众进行倾斜,一方面却不能打破地域界限壁垒,众多的流动人口望着蛋糕也没有本法尝到其中的味道。如今实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在各地互认,累计合并计算,至少他们有了最基本的健康医疗保障。
如何执政为民?如何为众多的老百姓提供基本社会保障?哪怕是这么小小一个调整,对老百姓来说就是一个大实惠。其实中国的许多事情不是做不好,而是不愿去做,各个部门相互扯皮,搞一些嘴上的东西,结果浪耗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如果在制度设计的当初,就做好统筹协调,少一些内耗,多一些为民的思考,事情就会简单得多,顺畅得多。(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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