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县检察院强化“清网”案件监督效果显著
自开展“清网行动”以来,江西省龙南县人民检察院采取多项措施,不断加大监督力度,确保“清网”案件质量。截止目前,该院共受理“清网”犯罪嫌疑人75人,对11名取保候审不当的犯罪嫌疑人决定逮捕,审查起诉中共追诉“清网”案件中漏罪漏犯12人,无一错捕错诉案件。加强配合,与公安机关建立案件信息互通机制。该院与公安机关建立了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到公安机关了解“清网行动”中涉案人员的涉案罪名、案件性质、抓获方式等内容,根据涉案事实证据提出强制措施、调查取证、定性量刑等方面的建议,共同研究、及时解决办案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法律和政策问题,对双方存在的重大分歧意见及时汇报,并通过召开案件座谈会的方式协调解决。
强化监督,加强强制措施适用监督力度。该院针对大部分“清网”案件犯罪嫌疑人系投案自首,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大多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致使未关押犯罪嫌疑人的数量明显增加。对此,审查起诉部门严格根据案件的性质、情节、犯罪嫌疑人自身情况以及强制措施适用的条件,审查公安机关适用的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是否适当,加大了对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审后存在犯罪嫌疑人逃跑或再犯罪可能的案件监督,特别是对那些恶性暴力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既不认罪,也未赔偿被害人,却因各类原因未采取强制措施的案件坚决予以监督纠正,及时要求公安机关重新提捕。截止目前,已对11名取保候审不当的犯罪嫌疑人决定逮捕。
严审细查,加大追诉漏罪漏犯力度。该院要求办案干警严把案件受理关、审查关、管理关,在审阅卷宗材料时,察微析疑,做到细致推敲、核实证据、严遵程序,加大追诉漏罪漏犯力度,强化监督,确保了“清网”案件不枉不纵,有效提升了“清网”案件质量。截止12月份,审查起诉中共追诉“清网”案件中漏罪漏犯12人。(江西省龙南县人民检察院 张文超)
(责任编辑: 万岩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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