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xkhlli 发表于 2012-6-26 13:16:19

原于都书记受刑

20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赣州市胡健勇一案一审宣判。胡健勇在担任定南县委书记、于都县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其行为因构成受贿罪、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依法被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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