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3811910 发表于 2013-4-21 10:04:30

我市一男子非法获取公民信息被判刑

  非法获取1600余万条公民个人信息,并进行私家侦探等非法活动,近日,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被告人简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
  2009年6月,简某在某网站上使用伪造的身份注册成立江西正安侦探公司网店,主要从事非法追债、婚外情、商务调查、找人找物等“私家侦探”调查工作。
  为便利自己的“侦探”业务,简某向他人购买了1600余万条我省公民个人信息,内容包括手机号码、机主姓名、机主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此外,简某还通过QQ群向他人购买银行、户籍、驾驶证等公民个人信息,并通过网络交易,非法对公民手机进行定位。简某利用购买的公民个人信息,对非法获取的他人手机详单和公司固定电话详单进行信息分析,帮他人追讨债务,总共非法获利数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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