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第8次调整最低工资 你得到了实惠没?
3月19日,大江网记者从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江西省自4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及其适用区域,与上次调整同口径比较,本次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为13.6%。据悉,这是江西省自1995年实施最低工资制度以来的第8次调整。据介绍,调整后的江西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一类区域1230元/月、12.3元/小时;二类区域1150元/月、11.5元/小时;三类区域1070元/月、10.7元/小时;四类区域980元/月、9.8元/小时;五类区域900元/月、9.0元/小时。与上次调整同口径比较,月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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