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一女家庭主动放弃生二胎奖励3000元
从江西省财政厅获悉,我省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向导机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其中提出,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特别扶助等多项奖扶、特扶标准均提高。 根据《规定》,今年我省继续实施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符合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规定并经确认的对象,奖励扶助标准从每人每月60元提高至100元。同时,继续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对符合国家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制度规定并经确认的夫妻双方,扶助标准从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130元。对符合国家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制定规定并经确认的夫妻双方,扶助标准从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170元。对主动放弃生育二胎并已施行绝育手术的农村一女家庭、已施行绝育手术的农村二女家庭,给予家庭父母不低于3000元的一次性现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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