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交管大队关于幼儿园校车事故的情况通报
2013年1月7日早上7时多,程龙镇“喜洋洋”幼儿园在盘石村接学生入园途中,在盘石村江口小组路口发生车辆侧滑到路边沟的事故。县交管部门在当天下午18时30分接报,后经调查核实:校车赣B7L888当时载11人,其中学生9名、驾驶员1名,跟车老师1名。经调查,事故原因为校车驾驶员肖某驾驶校车在通过江口小组路段的陡坡时,车辆突然熄火,肖某采取措施不当,车辆后滑翻至右侧路边的浅沟中,造成车身轻微受损的后果,所幸车上无人受伤。事故发生后,该园未及时报警,而是自行采取救助措施将学生送至学校上课,将受损车辆开往县城修理。
经查该车存在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目前县交管大队已将该车暂扣,并将依照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
做好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公安交管部门责无旁贷,县交管大队将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一是对辖区校车情况进行一次彻底摸排,全面掌握车辆数量、情况,把所有校车及集中接送学生车辆纳入管理视线,确保不失管一辆车,真正做到心中有数。
二是严肃处理校车交通违法行为,尤其是对不符合安全运行条件的车辆接送学生、超员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有效震慑涉及校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切实落实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原则。
三是加强日常排查和监管,抓好校车运行的路面管理工作,严禁校车违规上路行驶和接送学生,并将校车交通违法、违法记分、交通事故信息等情况及时通报给教育行政部门,尤其抓住学生上下学、周末放学返校等校车出行高峰期的管控。
四是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加大对河边、水塘等临涯傍水危险路段的排查,发现隐患及时通报教育主管部门,落实整改,对一时整改不到位的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临时管理。
五是将加强督导检查的力度,大队领导和相关部门将深入挂点各中队及其学校、幼儿园,认真查看清况、督促整治校车安全存在的问题;同时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校车的整治和规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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