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杨高速收费标准
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大广高速公路龙南里仁至杨村(赣粤界)段车辆通行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875号),大广高速公路龙南里仁至杨村(赣粤界)段车辆通行费标准如下:一、收费站设置
龙南里仁至杨村(赣粤界)高速公路共设立龙南南、全南、杨村、龙杨(省界)4个收费站。
二、收费里程
龙南里仁至杨村(赣粤界)高速公路主线实际建设里程为60.834公里,核定实际里程、计费里程见附件1和附件2,匝道、连接线计费里程见附件3,龙南里仁至杨村高速公路500米以上隧道情况见附件4。考虑到龙南里仁至杨村高速公路隧道工程造价高,且隧道照明通风用电运营成本高等因素,同意全线单座长度500米以上的隧道按实际里程的2倍收费,总长度4.578公里,龙南里仁至杨村高速公路加收隧道里程后的计费里程为63.416公里。
三、收费标准
(一)客车
车型
座位数
元/车公里
一类车
≤7座
0.50
二类车
8至19座
0.80
三类车
20至39座
1.15
四类车
≥40座
1.50
(二)货车计重收费标准如下:
一、正常装载车辆
车货总重Gi(吨)
1、Gi≤10
10﹤Gi≤40
Gi﹥40
费率
0.1元/吨公里
10吨(含)以下部分,按基本费率计收,10吨以上部分,按0.1元/吨公里线性递减至0.05元/吨公里计收
0.05元/吨公里
二、超过公路承载能力的车辆
超限率
(1)30%(含)以下
(2)30%~100%(含)
(3)100%以上
费率调节系数
未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部分重量按正常车辆收费标准计算,超限部分重量暂按基本费率计收。
车货总重中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含)以下的重量部分,按超限率第(1)款的标准计收;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以上的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3倍线性递增至6倍计收。
车货总重中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含)以下的重量部分,按超限率第(1)款的标准计收;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以上的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6倍计收。
如因特殊情况不能计重收费,按如下车型类别标准收费:
车型载重吨位元/车公里
一类车≤2吨0.50
二类车2.1至5吨0.80
三类车5.1至10吨1.15
四类车10.1至15吨1.40
五类车≥15.1吨1.60
车辆拖挂车以主车和挂车吨位合并计算,总吨位按表列吨位类别划分,客货两用车按底盘吨位划分类别。对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按有关规定实行优惠。
四、收费范围
凡通行龙南里仁至杨村(赣粤界)高速公路的车辆,除军队、武警部队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及省人民zf批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的车辆,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鲜活农产品运输的车辆,及省zf授权省交通运输厅核准认可的车辆外,均应收取车辆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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