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夜偷牛五头 案發被判两年半
文章简介:两个晚上作案四起,盗窃五头耕牛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9月1法院认为,被告人邓习堤以非法占两个晚上作案四起,盗窃五头耕牛。12月25日,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对疯狂盗窃耕牛的被告人邓习堤作出判决,被告人邓习堤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9月17日晚上,被告人邓习堤骑摩托车窜至赣县南塘镇都口村道圩组,將被害人钟某家牛栏里的黑色母牛及黑色小牛偷走,以人民币5700元价格卖给邓习焯(另案处理)。同晚,被告人鄧习堤将被害人陈某家牛栏里的一头黄色母牛偷走。同月19日下午和晚上,被告人邓习堤分别将被害人谢某家牛栏里的一头黄色母牛偷走和将被害人朱某家牛欄里的一头黄色母牛偷走。经鉴定,五头牛的价值总计为人民币18428元。案发后均已发还被害人。
法院认为,被告人邓习堤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邓习堤于2012年9月23日主动到兴国县公安局杰村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属于自首。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今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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