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我省每个村都将设小学 停止盲目撤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坚决遏制盲目撤并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做法,推进农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停止撤并农村学校
据悉,《通知》下发之日起,在各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未经省zf批准之前,须暂停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今后,凡是要撤并学校(教学点)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必须提前半年上报至当地zf,经研究后上报市zf审核、省zf审批。
我省要求,各地要坚决纠正盲目推进的“小学进镇、初中进城”做法,坚决纠正通过减少投入、减少教师配备等方式使学校自然消亡的做法。各地要以保障学生就近入学为出发点,确保每个乡镇原则上都设有初中,人口相对集中的村都设置村小学或教学点;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保留或设置教学点。
zf应组织提供校车服务
据悉,今后我省将重点妥善解决学校撤并带来的相关问题。各地要认真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交通,通过增设农村客运班线及站点、增加班车班次、缩短发车间隔、设置学生专线等方式,满足学生的乘车需求。
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学、放学需要的地方,县级人民zf和有关部门应组织提供校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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