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犹县乡(镇)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招生公告
上犹县乡(镇)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招生公告为贯彻落实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的通知》(赣水人事字6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水利人才队伍建设。经县zf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我县计划定向培养一批乡(镇)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定向招生原则
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平等竞争。
二、定向生应具备的条件
1、学生自愿,家长同意;身体健康。
2、愿意从事乡镇水利事业,本县户籍应、历届初中和高中毕业生,历届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
三、定向招生名额
2012年全县计划定向培养4名乡(镇)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名额由省水利厅商省编办、教育厅、人保厅确定。
四、定向招生报名及录取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12月20日下午5:30前。
2、报名地点:县水利局人秘股。电话:8542656
3、报名须带材料:初中、高中应、历届毕业生(201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证明)身份证、证户口簿。
(二)定向培养学生的录取
由省水利水电学校根据下达的年度定向招生计划组织入学考试。考试实行双线控制,一是划定最低录取线,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以录取;二是根据申报的计划数量,按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三定向”生。
“三定向”生录取后由定向培养学生填写《****年江西省定向培养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表》,报县水利、编办、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与定向培养学生签订《定向培养基层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协议书》。
(三)“三定向”学生的培养
“三定向”学生由江西省水利水电学校负责培养,并根据需要,定向培养设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农业水利技术2个专业的学生。高中毕业生学制两年,初中毕业生学制三年。最后一学年回到生源县,由县水利局分派到乡镇水管站生产实习。
(四)“三定向”学生的就业
1、“三定向”学生毕业经考试合格后,颁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由生源所在县水利局和人社局根据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书进行考核,办理聘用手续,派遣到乡镇水管站工作。未能毕业或考核不合格的“三定向”学生,自主择业。
2、被聘用的定向生在聘用单位服务时间要求在六年以上,六年内不得调入其他事业单位。不满六年自行离开聘用单位的,按协议需承担违约责任。
特此公告
上犹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上犹县教育局
上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犹县水利局
2012年12月11日
页:
[1]